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是指一定区域或一个行业范围内建立大病医疗基金制度,对企业职工患各类大病开支的医疗费实行社会统筹,旨在解决企业职工患大病医疗费负担畸重的问题,实行统一筹集、支付及管理等等。
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通过全国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我已经在单位入了医疗保险,还需要投保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吗?”这是一位刚刚分配到国企工作的张丽发出的疑问。的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带有类似疑问的人们不在少数。
医疗保险与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和统筹病种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
而且,各地的起付线各有不同,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