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解释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哪些
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包括字面解释和语法解释。文理解释主要是从表现宪法规范的条文,根据字、词、以及句子结构、文字排列、标点符号等等,对宪法的内容、含义进行解释。是指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消除人们之间的误解,从而明确承认或者否认某项行为规范,并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能够一体遵循。
2.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包括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等,主要是在解释宪法的过程中,考虑其它相关因素,以确定宪法规范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特定含义。
3.限制解释
限制解释又称从严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狭义的理解;
4.扩充解释
扩充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广义的理解。扩大解释是指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化、发展,使宪法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其含义的方法。这种解释方法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它既能避免烦琐的修宪手续,又能重新赋予宪法以生机和活力。但由于这种解释方法弹性太大,因而稍不注意会产生很多弊端,所以在运用过程中必须慎重。
二、“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第42条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我国的宪法解释主要从文理,伦理,限制,扩充解释这四个方面进行解释,力求对宪法进行较早性、公平性并且兼顾考虑实际案例中的特殊情况。从各个方面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权益,对打击违法活动和犯罪分子有着可靠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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