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关于结婚彩礼新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结婚彩礼新规定是在通常情况之下,彩礼就是视为对于其中一方的婚前赠与,是不要求返还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双方未**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1、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结婚的情况之下可能会存在着彩礼的支付,这样的一种彩礼支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返还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后根本就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在这种状况之下,离婚的话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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