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申请领取结婚证的时候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其中就包括了身份证、户口本,但有些时候发现没有户口本,此时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二、有哪些不允许登记结婚的条件?
1、不是男女双方申请的结婚登记
我国《民法典(施行)》明文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言下之意,结婚登记只可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申请,一男娶两女,一女嫁两男,两男,两女,都是不允许进行结婚登记的。就是说,重婚、同性之间的结婚是被禁止的。
2、已经结婚的人不得再次**结婚登记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申请**结婚登记的必须是在我国婚姻登记状况上是未婚的,已经进行过结婚登记,和其他人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不允许再次申请结婚登记。再婚必须是在前段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以后,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是会触犯重婚罪的。
3、近亲不得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就是说,近亲不婚。这样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对后代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可能会破坏我国的伦理制度。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近亲之间不存在生育的可能应当准许结婚。同时,没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应当不受此限。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易昂的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痊愈的,应当认为婚姻无效。但是现在婚前强制医疗被取消了,可能会难以保证。
5、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得结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男女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鼓励提倡晚婚晚育。结婚登记须达到法定婚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未达法定婚龄就是绝对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并且必须拒绝为其登记。而晚婚晚育只是提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但要想顺利领取到结婚证,光是提供了相应的证件材料还不够,此时还要看双方是否都满足了《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如果有任何一方不符合其中的一个条件,那么双方都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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