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比例给付型。
这类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当被保者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某种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给付。至于给付比例为多少,主要根据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考虑,一般来说,发病率高、医疗费用高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会相对较高。
二、提前给付型。
这类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其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个部分,如果被保者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被保者可以将死亡保额中所包含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支付医疗或手术费用。如果被保者身故,其受益人将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而如果被保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将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三、附加给付型。
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其主要特点是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者患有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公司确定的某一时刻为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者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者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者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
四、独立主险型。
这类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者身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者未患有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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