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二次报销”是指新农合的居民或城镇居民医保,如果是参保患者去年看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二次报销申请条件
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额度:
1、一万到五万的按60%补助;
2、五万到十万的按70%补助;
3、十万以上的按80%补助;
4、若同时享受重残、特困、低保的人员再上浮10%。
5、上不封顶。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