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证保险的定义
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因被保证人行为使被保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形式。
保证保险分为诚实保证与确实保证两类。
1、诚实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对雇主因雇员不诚实行为,如盗窃、侵占、挪用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确实保证是保险人对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供拒保的被保证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给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种保险由被保证人投保。二、保证保险的功能
保证保险的功能在于转嫁被保险人的风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因为保证保险不是保证,所以保险人不能享有保证所产生的先诉抗辩权或物保优于人保的抗辩权,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就应当按照保证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在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投保人即贷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债务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保证保险的范围表现为,保险人承担的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已支付保费,对于违约金、利息、罚息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
保证保险的权利义务及法律依据保证保险合同是与主合同(消费贷款合同)处于并存关系,
属于双方有偿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而被保险人应承担一定的义务,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
可按保险条款免责和享有一定比例的免赔。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处理其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和相应的保险条款约定。保证保险的适用及程序保证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保险人通过开展保险业务化解和分散商业风险,换取商业利润,而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时,
必须按保证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程序向保险人求偿,保险人应当依保险条款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