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的背景是在当时我国股市发展只有十几年情况下,最开始股市产生的时候为了解决股权问题,一旦由外资全部买入就变为他人的工厂。发行上市的工厂的股份70%非流通,而30%的流通。我们现在已经知道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不过确实有限制期限,到了期限之后是可以解禁而流通的。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时候非流通股完全不能流通,也就是股价涨跌适合这些股份没有关系的。这主要是最开始上市的国企都是与国有资产。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东矛盾造成了改革的必要,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提出是国有股减持,后面是全流通,最后是股权分置改革。第一点是国有资本变现以及国资退出;第二点是全部变为流通股;三是股权分置仅仅是一个改革的问题,就是把之前不可流通的变为流通,实现同股同权,不是市场扩容。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确定是在2005年4月29日,当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且开展了试点;两波试点积累经验之后在2005年8月23日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在9月4日的时候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也就是从这时间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开展,从历史走势回顾来看,当时这一项改革也带来股市为人关注的一波大牛市。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正式铺开之后,到了2006年底,沪深进行改革的股票达到了1301个股,占比改革公司的97%,相当于股票市值的98%,剩下没有进行的只剩下98%,没有进行改革的只有40家,在当时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基本上完成了。这一改革可以说是股市的一个里程碑,消除了股权分置的股票市场中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对于股市的后期发展非常的有利,能够有效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公司的发展,做到保护投资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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