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期货是“期货合约”的简称。
“期货合约”的确切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期货合约指的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有的人喜欢将合约称为“契约”,这两个词在这里是通用的)。
期货这个金融工具,它是相对于现货而言的。在现货买卖中,交易双方应于买卖条件达成一致后,立即依照契约协议履行交割,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是指现货市场(spot或cash market)的买卖。期货交易则是由卖方( the seller)或
空头(the short)于交割日(settlement date)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特定数量及品质的商品交付予买方( the buyer)或多头(the long),也就是“先买卖,后交割”的交易行为。
详细而言,期货与现货交易的区别如下:
(1)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2)资本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收和货款结算。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获得实物,而是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或资本投资获利。
(3)资本
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资本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分散进行,如粮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都是由一些贸易公司、生产厂商、消费厂家分散进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鲜和个别农副产品以批发市场的形式来进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是以保证金制度为保障,以保证到期兑现(当然也存在保证金不能足额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叫“穿仓”,此时,也需要法律或仲裁)。
(6)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7)结算方式不同。现货资本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由于实行保证金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实行逐日盯日制度。
期货自从一出生,立即显示了其强大的吸引力,在我国也是如此。2010年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统计资料表明,2010年全国
期货市场累计成交期货合约133529344手,累计成交金额为3091164.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24%和136.85%。这也意味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
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并且期货交易已经大大超过了现货交易。
2010年,据美国期货业协会( FIA)对全球79家交易所的统计,与商品(包括农产品、贵金属、非贵金属、能源和其他类)期货和期权相关的交易所共43家,占全部交易所的54%。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排名第一(占19%),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 (18%)和郑州商品交易所(ZCE)(15%)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