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公民都是有户口的,但是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的时候户口是要去注销的,比如死亡或者说出国定居等,那么注销手续是怎样的呢?取消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呢?
1、正常死亡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医院死亡诊断证明;不是在医院死亡的,由单位村居出具证明,派出所要进行调查;殡葬证明;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2、非正常死亡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司法部门(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出具证明)和医疗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3、应征入伍注销: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凭身份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也可凭分局下发的入伍人员名单予以注销。
4、出境、国定居注销:居民户口簿;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
以上各类均应收缴居民身份证(应征入伍除外);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必须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何时因何原因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