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不涉及法律约束。
但也有一些人把失信人当成失信被执行人,等同于老赖,这种说法有失偏颇。老赖,又称失信被执行人,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二者区别在于失信属于道德上的不守信用,老赖是专指经过法律申诉也迟迟不还钱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在被债权人申诉、强制执行后,基于某些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情节严重者还会造成刑事拘留。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某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经济快速发展中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失信,指背约;不守信用。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二者区别在于失信不守信用,老赖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失信是法院认定的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判决生效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才可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靠前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意见》明确,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危害国防利益和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北京市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行为清单》。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成为此次《意见》中的一大亮点。其中要求,将各级人民***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今后将加大街道(乡镇)政务、财务公开力度,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对街道(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对各级***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意见》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还提出建立奖惩措施清单制度。健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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