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复制品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4-11-02 15:05:36 来源:互联网转载或整理 浏览量:

复制品侵权的法律后果

一、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

《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著作权***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二、复制品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如何担责?

《著作权法》第47条、第48条规定,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靠前百一十七条靠前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复制品侵权的,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复制品侵权,如果当事人所犯的情形比较轻微,那就需要承担停止侵害等一系列的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的情形比较严重,那除了民事责任就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因此,切记不要进行复制品侵权。

TAG:复制品

相关文章

  • 大都会保险实力如何?
  • 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如何交易
  • 存钱5万最聪明的方法?5万一年死期利息多少钱?
  • 花呗逾期多久上征信?花呗逾期会有哪些后果?
  • 办农业银行卡需要什么条件可以办?
  • 哪里可以网上借钱?
  • 医保统筹是什么意思?
  • 社保缴费三个档次表细分,社保交哪个档次最划算?
  • 天安人寿逸享人生年金保险怎么样?教您几个实用的方法
  • 房贷基准利率多少?
  •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及其影响因素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
  • 失信人员黑名单查询方法(黑名单怎么解除)
  • 22900日元等于人民币 22200日元换算人民币
  • 中国会喝到核废水吗
  • 日元对人民币历史最低汇率是多少 日元汇率历史最低多少
  • 新中国成立于哪一年
  • 澳元换人民币汇率(澳元换人民币汇率查询)
  • 465亿韩元和人民币汇率 290亿韩元人民币汇率
  • 春秋三传是哪三传
  • 用1万欧元可以兑换多少人民币 现金1万欧元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