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商家在打广告的时候有时会出现这样的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属。这时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是最终解释权,宣传单上写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最终解释权以及最终解释权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最终解释权?
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最终解释权合同解释
最终解释权到底是不是一种权利,其性质该如何认定,可以从合同解释理论以及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从合同解释理论上看,对合同的理解不等于对合同的解释,更不等于对合同享有解释权。
合同解释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而又相当复杂的问题。合同的解释是指根据有关的事实,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合同的内容所作的说明。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所有的合同关系人基于不同的目的对合同所作的解释,也就是笔者所界定的“对合同的理解”;较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按照通常的理解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也就是《民法典》规定的“解释”的含义。当采用此种含义时,对于同一项合同条款可能有两个以上解释(因为对同一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两种以上的通常理解);最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在解决合同争议过程中,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也就是司法机关行使对合同的解释权的结果。当采用此种含义时,对同一项合同条款的解释只能是惟一的。把合同解释限于最狭义范围,是各国合同解释立法的通例,也是学术理论界的倾向性主张。
三、最终解释权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场,他们所提供的“解释”实质上只是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为对合同享有解释权,在合同法中领域是指在对合同的理解当事人产生分歧或者合同存在漏洞的场合,以法院认定的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这样既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平均合同正义,又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既能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本应约定而未约定的合同条款场合,又能适用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标准。本案中商场通过合同为自己设定的“最终解释权”,在权利内容上相当于司法机关对合同的解释权。根据合同解释的原理,这项权利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享有,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由此可见,根据合同解释的相关理论,商场不应享有对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从《民法典》规定上看,商场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涉及到了许许多多的方面。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商家做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商家有的以最终解释为借口侵害了人们的权益。最终解释权的解释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而且从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是无效的条款,大家需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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