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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执行

网友 2024-11-01 00:29:07 浏览量:

一、什么是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指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而通过一定的程序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的全部活动过程。当行政执行的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即为行政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TAG:行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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