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生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私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三)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顺序为:靠前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继承问题上均属靠前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故小方的私生子有权跟小方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继承财产,任何人不得剥夺其继承权。
二、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法律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也是包括了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无论是否属于婚生子女都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在分配遗产时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去处理,当靠前顺序的继承人无法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来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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