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盗公共自行车怎么处罚?
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属于单车运营企业,***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偷的共享单车的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的,可能构成***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未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诈骗等罪的故意即可,不必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首先,可以从客观上区分***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必借助非法占有目的。其次,管时擅自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罪,并非因为行为人缺乏非法占有目的,而是因为行为本身不能被认定为***行为。最后,刑法并没有将非法占有目的规定为***等罪的主观要素。
成立***罪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
不能以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为由,否认非法占有目的是***罪的主观要素,因为许多犯罪中都存在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责任要素;
由于构成要件具有故意的规制机能,将非法占有目的纳入故意内容,就意味着增加了***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导致不当推迟认定***罪的既遂因而不妥当;
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机能。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要素,就难以认定该行为是***还是故意毁坏财物;
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机能。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与***行为在外形上几乎不能区分,必须借助于非法占有目的;
将非法占有目的视为不成文的主观要素,与对***罪的法益持限定的占有说并不矛盾。因为法益问题与被害人方面的情况相关,非法占有目的与行为人方面的情况相关,两者属于不同的领域。
三、***罪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1、多次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的;
7、曾因***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的;
8、曾因***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的;
9、***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偷盗公共自行车怎么处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行为人实施***行为,但是没有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那么该行为人只会被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客服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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