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重伤鉴定原则
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到身体现在的损伤,还要考虑并发症或是后遗症,综合考虑,全面分析。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2、鉴定时机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原发性损伤是什么?原发性是针对于继发性和转移性而言,就是说某种疾病最先发生于某个组织或者器官,对于该组织或者器官来说,该疾病就是原发的。举一例:原发性肝细胞癌,就是肝细胞出现癌变,而继发肝癌,其他部位的癌症,随血流或者淋巴途径,转移到肝脏,原发部位在其他组织或者器官,而不是肝脏。)。
(2)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重伤的标准
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
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是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
综上可得,重伤的伤害标准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毗连,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容貌损毁视听及重要器官丧失。司法鉴定重伤的标准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利害关系人所判处的刑期,以及赔偿金额等。
TAG: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