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外开设境外赌场合法吗
在境外设立赌场肯定是一个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籍公民在境外参与**行为同样也是触犯了法律,即使赌场在国外被允许开设,但是我国公民还是不能参与,否则还是会被追究责任。
许多人认为**的破坏里不低于**,它通过利用人们的贪婪心理和侥幸心理,让赌徒慢慢的陷入赌瘾中,一开始可能是小赌怡情,到最后可能就会导致赌徒走上犯罪的道路,它不仅会危害社会的秩序,还可能会诱发其他的犯罪行为,所以**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
二、聚众**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与开设赌场均有为**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结束后,下一次**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的**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规程。
三、关于聚众**和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
6、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7、通过**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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