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是会视具体的情况来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同时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在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示还有,如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可以主张上限为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将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靠前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只要过错方是属于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违法的解除按双倍工资来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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