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挂失止付,通常情况下都发生在票据持有者的身上。实际中,如果票据丧失可能会对票据权利人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就需要进行票据挂失。那么,挂失止付是什么意思,其程序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在这里,就让小编为大家解答吧。
一、挂失止付是什么意思?
挂失止付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占有时,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害,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请求其停止票据支付的行为。
二、挂失止付的程序
(一)挂失止付的提起人。
挂失止付的提起人应为丧失票据的人,即失票人。一般说来,失票人当然为票据的持有者即持票人。但此处所称的票据持有者并不一定为票据权利人。我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5条只规定失票人可以通知挂失止付,并未限制失票人资格。所以只要是丧失票据实际占有的当事人,均可通知挂失止付。
(二)挂失止付的相对人。
挂失止付的相对人应为丧失的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在票据上载明代理付款人时,也包括代理付款人。所以无法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如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银行汇票等,不能挂失止付。
三、挂失止付的法律后果
挂失止付的效力,在于使收到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承担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所以,付款人在接到止付通知后,应停止对票据的付款。如果其仍对票据进行付款,则无论善意与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挂失止付只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临时补救措施,以防止所失票据被他人冒领。票据本身并不因挂失止付而无效,失票人的票据责任并不因此免除,失票人的票据权利也不能因挂失止付得到最终的恢复。
另外,挂失止付也不是公示催告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我国票据法第15条第3款就明确规定,失票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讼。
挂失止付是什么意思?由此可知,挂失止付其实指的就是如果票据丧失,通知付款人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其主要的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他人将所失票据冒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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