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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CourtofFinalAppeal,HongKo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聆讯来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的民事及刑事上诉案件,对香港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
由法官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终审法院是香港的最终上诉法院,终审法院法官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香港和海外非常任法官组成。根据《终院条例》的规定,非常任法官的总数目不得超逾30名。《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规定,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机构之首,负责司法机构的行政管理及执行其他合法地不时委任给他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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