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发生后,用户向保险公司理赔单位报案;车险公司当场接到报案后,会规定用户立即填写《业务事故登记表》;
2、接到保险公司内勤通告后1个工作日之内,勘察定损检验人员完成现场勘查检验;要求用户提供相关文件;指导用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3、签收和审核索赔文件营业部、各保险分公司后台人员对客户交付的索赔文件进行审核。如果手续不完整,向客户说明需要交付的文件,然后退回客户。文件齐全的赔偿案件,需要在事故报告(索赔)书(一式两联)上签收,然后将黄色联交给被保险人;整理索赔文件和备用资料后,交给产险部赔偿科;
4、所有赔偿案件的理算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赔偿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
5、审批财产保险部权限内的赔偿案件,报主管赔付经理审批;超产保险部权限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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