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指的是债券持有人依据发行时的约定价格把债券都变成了公司的普通股债券。可转债早在1996年就开始存在了,可转债很好的将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这三大特点结合在一起,使得可转债变得更加灵活,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1、可转债的***者必须要做好股价频繁波动的准备,因为可转债发行本来就是按照既定的发行价格卖给发行人,股价波动大;
2、利息损失风险:一旦股价下跌至转换价以下了,那很有可能导致可转债***者变成债券***者。因此可转债变动很大,利率也会比同级的普通债券利率低,很容易给***者带来利息上的亏损;
3、提前赎回的风险:可转债在发行后,若连续一段时间股价都非常高,触发了强制赎回条款的话,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利按照略高于可转债面值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还未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一旦提前赎回就限制了***者可获得的最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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