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申请**认证,并且在认证通过的下个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
2、2017年7月1日之后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
TAG:发票认证每月最晚时间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