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安政、谭才年:
经查,我局发现安正时尚(603839)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2018年6月9日,公司披露临时公告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单一资金信托《陆家嘴信托――尊同28号单一资金信托》,投资金额2亿元,期限为1年(满6个月可提前终止)。2020年4月3日,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单项委托理财情况”中披露上述信托产品已于2019年6月11日按期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1328.64万元。经查,截至2019年12月底,该信托产品未按期赎回,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二、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称,2018年11月1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84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827万元)受让上海金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8%的股权。经查,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和12月3日,合计支付了5827.67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截至2020年7月底,该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仍未完成,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安政、财务总监兼董秘谭才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我局还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及财务核算不规范、工会资金使用不合规等情形。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应当在2020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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